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建发〔2024〕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公用事业)、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大数据、通信发展等主管部门,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排水、广电企业: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鲁建城建字〔2024〕6号)要求,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泰安市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大数据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泰安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理,持续优化提升市政公用报装便利度和服务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设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山东省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通过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模式创新,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事项范畴
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以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广电等报装业务和外线接入审批工作(有外线工程的报装项目)为基础,强化系统协同,促进数据共享,推动集成办理。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菜单式选择以下事项集成办理:
1.水电气暖网等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2.供水报装;
3.排水报装;
4.供电报装;
5.燃气报装;
6.供暖报装;
7.通信报装;
8.广电报装。
三、工作任务
(一)丰富报装办理方式
1.推行“一窗通办”。在市、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暖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推行各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暖网等服务,集成办理水电气暖网等行业的报装业务。在业务初步实现融合办理的基础上,扩展水电气暖网缴费、过户等业务的集成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2.推进共享营业厅建设。加强现有共享营业厅资源共享,拓展共享营业厅数量。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泰安站设置“水电气暖网”服务专区,推广线上数字共享营业厅建设。(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3.实行帮办代办。加强市、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跨行业培训,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管理,实现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暖网等行业的业务。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流程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办等个性化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二)推进市政公用服务全链条协同办理
1.项目策划阶段。建立市政配套统筹协调机制,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企业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主动开展技术指导,掌握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提前谋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初步落实接线位置。(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2.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及时获取信息,落实接入点位,了解报装需求。(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3.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同步征求市政公用企业意见,各市政公用企业明确项目接入点位、路径、关键设备、配电室、换热站、泵房、机房等配套内容和建设要求,统一出具方案审查意见。(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4.外线接入工程设计阶段。由行政审批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市政公用企业上门组团服务、联合踏勘,结合项目实际和周边配套情况,按照减少重复开挖、预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的原则,协同制定接入方案,明确建设路径、敷设方式和施工时序等关键内容。涉及外线工程的,协同开展市政设施审批所需的现场踏勘。(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5.施工图联合审查阶段。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用房、管井、管沟、管线等应与建筑物统一设计、同步审查。将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求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托多图联审平台,组织市政公用企业参与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及时出具专业意见。(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图审机构、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6.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阶段。涉及外线工程的,市政公用企业或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全面推行全程网办、并联审批,可结合实际实行告知承诺制。外线工程涉及公路(包含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按照涉路工程施工审批程序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7.外线施工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市政公用企业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次序,有效联动,对可能出现重复开挖、管线冲突的区域,实行联合施工,逾期不参与的不允许单独施工。(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8.验收接入阶段。报装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自主提出接通申请,建设单位和市政公用企业按照前期约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验收,提供检测、试压等服务,验收合格的及时办理接入。(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三)强化系统对接协同
1.深入优化“一张表单”。运用工程审批系统将水电气暖网等报装事项调整到开工前办理,纳入“一张表单”。报装用户根据需要菜单式选择水电气暖网等报装事项后,工程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综合申请表单”,关联历史数据。(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专营企业)
2.加强工程审批系统与市政公用企业系统互联互通,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联合报装模块,针对无业务系统或业务系统无报装、接入功能的市政公用企业,有关部门要在工程审批系统为其配置账号,市政公用企业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主动提供服务。(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3.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将市政公用报装、接入纳入工程审批系统规范管理,实现报装、接入全过程、各环节线上监管,按承诺时限提供报装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4.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模块,为相关事项集成办理提供便利。鼓励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其业务系统推送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申请,审批结果自动反馈市政公用企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四)加强地块基础设施配套。
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衔接,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后,及时抄送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市政公用企业组织摸排周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结合土地供应计划适度超前进行建设。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按照该地块的规划完成地块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水电气暖网、排水、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营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8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完善工程审批系统相关功能,深化与市政公用企业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相关功能;市大数据局做好技术保障支持。
(二)10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持续扎实落实工作方案中各项工作措施,并形成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各部门、单位可随时将本单位典型经验做法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任务要求,高标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责任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跨行业交流协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工作实效。各市政公用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服务举措管用、好用、易用。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事项设定情况和本级实际,进一步梳理水电气暖网等涉及的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指引、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结果文书等,公开相关法规依据、受理标准、样式格式,方便申请人查询。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原有网站、公众号等办事流程、所需材料不一致的,应随时更正,坚决取消没有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要求。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水电气暖网等联合报装“一件事”的全过程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市政公用企业在项目申请、联合踏勘、施工承诺等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目标任务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要监督限期整改。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将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开展情况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推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自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政策举措解读,及时回应用户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用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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