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保障作用,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启动2025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库换届及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与消防设计、施工等工作相关的单位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
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智慧消防、燃气、化工(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火灾调查、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等相关专业。
二、征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消防工作,愿意积极提供消防审验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
2.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石油化工、桥隧、设备安装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注册电气工程师、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及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技术人员优先;
4.参与过国家或省级部门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5.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具有10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且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3个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消防方面的设计、施工、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工作;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行业工作,能够以独立身份和充足时间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其他相关工作;
7.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8.具有较强工作协调能力,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审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所需资料:
1.《泰安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申请表》、《泰安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扫描件。
(三)请申请人于2025年2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监管科,邮箱:taxfk6997218@163.com。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专家:
1.违反廉政和保密纪律的;
2.消防审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3.一年内2次未能按要求参加消防审验活动的;
4.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二)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记入行业个人信用记录:
1.与消防审验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接触,参加宴请,接受财物或谋取其它利益的;
2.将消防审验意见向外透露的;
3.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工作、影响消防审验结果公正性的;
4.出现严重工作错误的;
5.经考核评价不满足专家要求的;
6.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积极推荐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2.专家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任;
3.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监管科可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琳琳,联系电话:0538-8228809
附件: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