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明确增设电梯各业务环节,方便广大业主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泰建字〔2024〕5号)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二、制定依据
依据《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技术标准》(DB37/T5156—202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三、文件出台意义
可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落实,同时,《导则》中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提供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模板,可以方便增设电梯的业主或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四、主要内容
该《导则》主要涵盖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全流程,分别是业主协商、方案设计、公示、项目申报、施工、验收、住房公积金提取等。
一是在业主协商内容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增设电梯单元范围内出资的所有业主为实施主体。在该环节,实施主体首先需要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包括用地范围、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在完成初步方案的制定后,就要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
二是在方案设计环节,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导则》对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了具体体现,比如设计前的资料准备、补勘要求;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消防、应急设计要求。其中,各项设计要求非常明确,比如在进行设计前的资料准备、补勘时,要调查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灯等,这些要求为增设电梯安全使用提供了保障。
三是在接下来的公示环节,增设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应将业主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及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导则》同时列出了公示内容、公示地点以及异议表达三部分内容,让居民能够充分参与到涉及切身利益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来。
四是在项目申报方面,《导则》详细列出了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查)意见、申报部门及咨询电话、办理时限以及所需的申报材料。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对照《导则》一目了然。
五是在施工方面,《导则》详细列出了增设电梯施工手续、特别设备安装手续、申报部门及咨询电话、办理时限以及所需的申报材料。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对照《导则》一目了然。
六是在验收方面。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七是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导则》同样明确了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子女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出资(扣除政府奖补资金),指导市民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最后一个环节。
《导则》最后列出了包括授权委托书范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范本、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查)申报表、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等在内的17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文本。
五、施行日期
本导则自2024年5月28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相关文件:泰建字〔2024〕16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
相关解读: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