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泰建字〔2024〕16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

2024-05-31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关于印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功能区有关单位:

现将《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明确增设电梯各业务环节,方便广大业主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泰建字〔2024〕5号)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泰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二、增设电梯工作流程

居民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下列工作流程:业主协商→方案设计→公示→项目申报→施工→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

三、业主协商确定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自主实施、政府扶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应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本单元内出资的所有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可以书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代理人,负责业主意见征询、协议签订、项目申报、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及代理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承诺书范本见附件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充分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由法定的表决人数书面签署同意意见(附件3)。

(一)制定初步方案。实施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用地范围、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基本情况表(附件4);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将初步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本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书范本见附件5)。

四、增设电梯方案设计

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技术标准》(DB37/T 5156—2020)等居住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一)设计前的资料准备、补勘要求

1.收集原楼房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实测,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实测报告和结构安全证明。

2.调查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

当楼房为砌体结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增设电梯:①早期建造,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无抗震措施的;②承重墙体拆改情况较严重,也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的;③承重墙最小尺寸、圈梁和构造柱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当时抗震标准;④地基变形造成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规范标准或承重墙体开裂,且沉降尚未稳定;⑤经房屋安全性鉴定为C级(含C级)以下的住宅。

(二)建筑方案设计要求

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以实用为原则,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同时,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应考虑与相邻住户的安全防盗以及居住空间的私密性,减少对相邻住户及公共通道的采光、通风、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增设电梯应因地制宜选择布置位置,底层入户方式应流线简洁,避免迂绕,利于人员疏散。单元(首层候梯厅)的出入口应按无障碍要求设计。

3.增设电梯入户方式分为利用楼梯中间休息平台错半层入户和平层直接入户,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增设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择利用现有阳台平层停靠方案时,应对现有阳台结构构件的工作性能进行评估,不满足受力和耐久性要求时应进行补强加固处理。

4.新增连廊入户时,应选择最近的适宜入户房间进入室内,连廊长度一般为靠近候梯厅第一间的开间宽度,当最近的房间是卫生间,或是厨房但其使用条件无法满足入户通行要求时,连廊可延伸至下一个其他性质的房间。连廊宽度不宜大于1.5米,且不应小于1.2米。

5.同一小区、同一类型住宅增设电梯应在结构形式、电梯井道尺寸、位置、连廊长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尽量一致。

6.增设电梯设计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楼房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

7.沿城市主次干道楼房增设电梯的,增设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三)消防、应急设计要求

1.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当道路作为消防车道时,其宽度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当原消防车道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减少其尺寸。当占用道路为一般道路时,其宽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的要求,若原道路宽度不满足该标准要求,不得再减少道路宽度。

2.增设电梯后应保证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3.增设电梯的防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设计标准。如原设计图纸无明确标识或图纸遗失,则电梯井壁及连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小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小时。

4.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多层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5.增设电梯后应保证疏散楼梯能够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

6.增设电梯后应保证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7.增设电梯工程应保证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

五、公示

增设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应将业主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及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一)公示内容

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书;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及有关情况说明(含附件3)。

(二)公示地点

拟增设电梯单元楼道口以及小区公示栏、主要出入口等物业区域显著位置。

(三)异议表达

公示期间,增设电梯的利益相关方对增设电梯事项或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应向增设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所在社区居委会可以应业主请求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方案一致性

涉及增设电梯相关单元的业主提出异议的,实施主体应会同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应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对相关业主的权益损害。报送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方案与公示方案不一致的,应重新公示,公示后应重新备案。

公示期满,确定业主无异议的,增设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表》(附件9)上签字盖章。

六、项目申报

(一)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审批(查)意见。业主就增设电梯达成一致意见、完成设计方案、有关文件公示后,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办理部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规划审批(查)意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7)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论证及图纸修改时间);

4.申报材料:

(1)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查)申报表(附件8,原件1份);

(2)实施主体与代理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1份)及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

(3)增设电梯单元范围内实施主体的身份证、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经社区居委会备案的书面协议书(附件5,复印件1份);

(4)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实测报告和结构安全证明(原件1份);

(5)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表(附件9,原件1份);

(6)经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出具的、符合本导则第四条要求的并公示的设计方案(附件6,原件,纸质4份,电子文件4份)。

(二)采光、日照间距问题有关规定。根据2019年11月11日泰安市专题会议纪要(79期)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不再考虑增设电梯部分与周边建筑采光、日照间距问题,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查)意见时不再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七、增设电梯施工

(一)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建设前,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办理施工质量备案等手续。增设电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绿化、通信等设施的,应事先与相关单位沟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泰安市规划审批“豁免”清单》(鲁泰工改办字〔2023〕5 号)文件,增设电梯项目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1〕4号)文件要求,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除此之外的增设电梯项目,需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

1.1办理部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10;

1.3办理时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不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1.4申报材料:

(1)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表(附件9,原件1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备案登记手续

2.1办理部门:泰山区、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2.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11;

2.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4申报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质量备案申请表(附件12,原件1份);

(2)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审批(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施工图审合格证(复印件1份)

(4)施工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各住建部门在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质量备案申请时,应即时通知当地质检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当地质检部门应根据通知要求即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监督意见反馈给各住建部门,作为办理项目施工质量备案登记的依据。

(二)特种设备安装手续办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1.告知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

2.告知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13;

3.办理时限:材料符合要求,当场办结;

4.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附件14);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增设电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改、扩建。

增设电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备案手续等。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中,应及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

(一)工程竣工验收。增设电梯基础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基础工程验收完成后,方可进行电梯安装。

(二)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告知后,增设电梯安装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安装监督检验。

1.办理部门: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申报地点:泰安市泰山区佛光路306号;

3.咨询电话:5079001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检验结束形成检验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5.申报材料:

(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附件15);

(2)安装告知证明材料;

(3)制作单位提供的电梯产品配置说明;

(4)制造和安装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整机、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证书;

(6)电梯相关建筑接口符合性声明(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单位专用章);

(7)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则提供);

(8)制造单位提供的整机质量证明文件(竣工后);

(9)安装自检报告(竣工后);

(10)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质量备案申请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电梯使用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1.办理部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3;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出资加装电梯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代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电梯监督检验证明。

(四)档案移交。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竣工验收意见,按照现行国家档案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

九、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电梯交付使用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电梯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相关业主应按照协议约定付费。

十、住房公积金提取

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子女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出资(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可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内,凭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其加装电梯实际费用(不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1.办理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经办机构(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6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件(一年内)

(3)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发票(收据)及分摊方案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证照、银行卡原件;

(5)配偶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6)父母或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政策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区房管部门、功能区住建部作为增设电梯指导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的解释。增设电梯政策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7。

十二、其他

1.本导则未尽事宜,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泰建发〔2019〕13 号)及《关于修改<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泰建函〔2021〕33号)废止。

3.《导则》中相关内容与《实施方案》(泰建字〔2024〕5号)不一致的,以《实施方案》为准。

4.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可参照执行。

附件:

1.授权委托书范本

2.承诺书范本

3.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征求意见表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基本情况表

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范本

6.设计方案及书面协议公示范本

7.规划审批(查)意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8.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查)申报表

9.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表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11.施工质量备案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1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质量备案申请表

13.电梯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1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15.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

1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17.项目备案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示范文本)

委托人:        区           街道             小区    号楼     单元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名称:资质证书编号:签章:

…………

…………

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设电梯一事,现委托____________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期限: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办理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手续。

二、到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办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

三、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等相关手续。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承认。

委托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书

(示范文本)

____________:

本人作为泰安市____区______________街道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增设电梯的申报人,现郑重承诺:

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其中所有业主(含代理人)签章均为其本人自愿签署。

如因申请材料不真实引起矛盾纠纷,本人愿意自行承担后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征求意见表

房屋座落:_____县(市、区)___街道_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

序号

房号

产权人

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

签署意见

签名

签名时间

1

101






2

102






3






4







5







6







7







8












意见

合计

本单元总户数__,房屋专有部分总面积__平方米;参与表决的__户,占本单元总户数的__%,参与表决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__平方米,占房屋专有部分总面积的__ %;同意增设电梯的__户,占本单元参与表决户数的__%,同意增设电梯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__平方米,占参与表决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的__%。

备注:签署意见一栏选填:1.同意;2.反对;3.不参与表决(不签署意见视为不参与表决)。


附件4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基本情况表

一、既有住宅基本情况

小区名称(院落地址)


楼栋号


单元数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产权性质


物业管理

是 □   否 □

建设年代


结构形式


二、加装电梯情况

加梯单元号


每层户数


加装电梯方式

平层停靠:利用原有阳台入户 □; 新增连廊连廊入户 □;

错层停靠:□;                 其它:□(如爬楼器等)

加梯品牌、型号、参数


工程建设总费用(预计)


建设模式

自筹自建□

代建租赁□

施工单位及资质


电梯安装单位及资质


电梯使用单位


运行维修保养单位


实施主体

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诺内容

承诺主要内容包括:报建材料真实、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协议做好后期维护等

实施主体:(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每部电梯一个基本情况表   


附件5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示范文本)

一、 兹有__县(市、区)__街道__小区__

楼   单元  户业主,经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达成协议。

二、本单元同意并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为协议人(以下简称协议人)。

三、协议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形成方案,见本协议附件3。

四、协议人就增设电梯后期运行、保养、维修、检验等费用分摊形成方案,见本协议附件4。

五、协议人就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及运行管理形成协议,见本协议附件5。

六、协议人确认承担增设电梯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附件3、附件4、附件5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等。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协议人全部签名后即生效,至增设的电梯报废为止。

签字(盖章):

(协议书附件1)

1、电梯设计初步方案(略)(含附件4)

(协议书附件2)

2、增设电梯品牌、型号及工程施工方案

(协议书附件3)

3、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及分摊方案

本单元增设电梯费用预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元),由参与增设电梯的业主按下表比例分摊、预交。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根据实际支出的费用按同等比例补交或退还。增设电梯费用具体分摊比例如下表:

房号

比例

(%)

金额

(元)

房号

比例

(%)

金额

(元)

101



102



















总计

(协议书附件4)

4、增设电梯维修方案和费用分摊方案

一、根据《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元增设电梯运行费用分摊方案。

二、增设电梯运行使用后,按________(季度、年)预收电梯运行费(电梯运行费包含电费、维修费、维护保养费、日常管理费、检验费等),该费用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分摊预收,年末结算公布费用明细,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不足部分按比例收取。

三、具体费用分摊比例如下表:

房号

比例

(%)

金额

(元)

房号

比例

(%)

金额

(元)

101



102



















总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根据增设电梯使用年限、保养程度等因素的变化,业主自行协商制定以后年度的预收费用。

(协议书附件5)

5、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及安全运行管理协议

一、经友好协商,本单元参与增设电梯的业主就增设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达成协议。

二、增设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本单元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其委托           管理电梯,受托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未委托的,由本单元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梯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增设电梯的使用人为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以及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使用电梯的其他业主。 

2、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由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承担,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缴纳。

3、电梯使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如违规使用造成电梯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违规者承担,不得从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费用中列支。

4、本单元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产权人应当向买受人书面说明增设电梯相关事项,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

5、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主应对增设电梯相关事项和费用与承租人做出明确约定,并负连带责任。

四、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明细每年公布一次,参与费用分摊的业主有权参与和审查相关财务。

五、本协议签名见下表。

房号

签名

房号

签名

101


102












受托管理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6

设计方案及书面协议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坐落于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单元房屋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详见附图)及增设电梯协议书予以公示。利益相关方如有不同意见,请您及时与本单元增设电梯召集人(姓名:XXX,房号:XXX,联系电话:XXXX)协商;协商不成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名向XXX社区居委会(地址: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反映。公示期10日,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____日。

公示人:          

年  月  日

附:同意增设电梯业主名单

序号

房号

产权人

序号

房号

产权人

1

101


2

102


3


4


5



6



7



8



备注:公示情况可请街道办事处参与见证,并保存公示的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7

规划审批(查)意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泰山区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大厦三楼46号窗口

8226557

2

岱岳区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岱岳区青龙山路23号8号

8568921

3

高新区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南天门大街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03窗口

8938932


附件8

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查)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报人


联系电话


楼栋

信息

层数

总户数

建造年代

结构形式

备注






申请增设电梯内容

层数

面积

(m²)

结构形式

备  注





填写

及申报

声明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报人:         

年    月   日


附件9

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     路            (小区)   幢(号)    单元

增设电梯

实施主体

房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楼栋信息

层数

总户数

出资增设电梯户数

竣工交付时间





申请增设电梯信息

初步选定电梯厂家品牌、型号

预算价格

电梯平层、错层入户




申报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意见

经核实,该单元增设电梯项目符合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政策,予以备案。 

经办:            审核:      

盖  章  

年  月  日

填写

及申报声明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泰山区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大厦三楼48号窗口

8629028

2

岱岳区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岱岳区青龙山路23号8号

8568921

3

高新区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南天门大街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04窗口

8939620


附件11

施工质量备案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泰山区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大厦区住建局窗口

8629521

2

岱岳区

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岱岳区财兴街145号

8566065

3

高新区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1室

8938031


附件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质量备案申请表

工程名称

增设电梯工程

建设位置


建设单位

增设电梯实施主体

房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代建单位


营业执照


申报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资质证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资质证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证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写及

申报声明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审查

意见

经办:           审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电梯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泰山区

泰山区市场监管局

泰安市东岳大街48号

6120559

2

岱岳区

岱岳区市场监管局

岱岳区吉祥路8号

8568533

3

高新区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高新区北天门大街2299号330室

8938706


附件1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告知书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参数)


区县


乡镇


设备名称


型号(参数)


设备代码


制造编号


设备制造单位全 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安装地点


安装改造维修日 期


施工单位全称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修理□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

有效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编


使用单位全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编


注:1. 告知单按每台设备填写。

2. 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附件15

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

                                                                                                                                                      No.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所属区县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资质证号


维保单位联系人


手机/固话


申请定期检验设备明细表(可另附表,共    页)

出厂编号

电梯类型

层站门(直)

提升高度/使用区段长度(扶)

备注































合计(台数)




附件16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市直部门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12329

2

泰山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山区管理部

泰山区迎春路18号汇金国际中心五楼

2066618

3

岱岳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岱岳区管理部

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1号龙居园商业楼A座

2707158

4

高新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泰安市岱岳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泰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6225570


附件17

项目备案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泰山区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东岳大街东首16号

6268828

2

岱岳区

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泰山大街437号

8566018

3

高新区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893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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