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3-001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完善全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深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3〕30号)总体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对《泰安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完善全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深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四、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