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3-001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20日,在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市13个产业链专班召开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讲座谈会,面对面送政策、送服务,推动人才安居住房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为有效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吸引人才创业就业,我市相继出台了《泰安市人才保障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条件发展人才住房、蓝领公寓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方便企事业单位了解优惠政策,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了《泰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解读》,高度概括为:“商改租、工改租,水电气暖按民用。配建面积有提高,免收基础配套费。金融支持力度高,可发贷款和债券。征收税率有减免,租金不高品质佳。”在会上向各产业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公布了服务联系电话,方便企业进一步了解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近年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督导落实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企业自建、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面向人才团购等多种方式,稳步推进人才住房筹建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公租房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住房民生属性,极大改善了各类人才的住房条件。下一步,中心将继续秉承“政策引领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根据企业需求情况,加强多渠道、多频次的沟通对接,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服务,帮助企业抓住政策契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才引智环境,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居保障。
来源:泰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