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4〕14号)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服务水平,及时响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向群众公开并解读住建领域的最新政策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我局积极通过“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安建设”微信公众号、“泰安建设”今日头条号等途径发布、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各类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2024年度局官网累计发布信息63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44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3条、其他各类信息47条,通过图文、视频、部门负责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30次,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累计发布信息299条。
2.依申请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合理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高标准做好接收、登记、补正、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全环节全链条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8件,相较于2023年申请数量增加72.9%,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备案、住建领域建设项目许可等方面,其中公民申请185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已答复17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5件,另有14件顺延到2025年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职能动态调整主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发布《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重点和分工安排。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错敏字词、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错漏等问题。2024年我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网站平台,切实做到信息分类规范、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的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等功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对外发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物业管理、联合报装等社会关注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回访、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群众问题进行解答。
5.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切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门讲解,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打造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专业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作风能力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0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3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85 | 2 | 0 | 0 | 0 | 1 | 1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3 | 1 | 0 | 0 | 0 | 1 | 3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2 | 0 | 0 | 0 | 0 | 0 | 1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七)总计 | 177 | 1 | 0 | 0 | 0 | 1 | 17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创新举措不多,住建领域工作常态化公开举措有待加强,“住建故事”亮点挖掘深度不够。二是发布的政务信息偶发错误链接及错敏词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持续改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对住建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力度,结合住建领域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展示住建工作成效。二是加强错敏信息日常监测和整改,严格执行日常监测巡查制度,重点加大对个人隐私泄露、链接错误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认真把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信息公开原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4〕14号)要求,认真梳理责任事项,全面落实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住房改善领域消费支持政策、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工作事项,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及要求。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主办(共办)11件),政协提案26件(主办(共办)14件),内容涉及物业管理、道路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多个方面,42件建议提案全部吸收采纳,均已按期办结,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已在局官网进行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政务公开为载体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房地产、公用事业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为载体,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公开+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策宣贯力度。开展“好房子”好政策进高校团购活动,带着我市支持住房消费的相关政策,专程上门对接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安市中心医院等单位职工的住房需求与购房意向,精准制定营销方案,积极促成有效住房消费,同步开展“泰城购房好政策”宣贯,通过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让广大购房者享受政策红利。组织市自来水公司、泰山燃气集团、市城区热力公司等部分公用行业企业,深入社区广泛普及公用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引导居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安全用气、节约用水、节能供热的重要性,营造出浓厚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