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5-00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在住建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一)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为治愈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顽疾提供了良方。二是使政府监管检查行为透明化、制度化、标准化,使企业自身对其行为有明确预期,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浪费。三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重复检查带来的企业反复迎检,节约了大量行政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规范监管行为。一是以“列清单”的方式确定日常性检查事项,防范了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过度干预。二是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使监管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也促进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克服企业监管的“信息瓶颈”。
(三)提高监管效能。一是使企业时时对法律充满敬畏,真正发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以较小监管成本达到较大监管成效,减轻监管压力。二是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企业主体设定不同抽查比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三是通过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充分整合相近监管事项,降低行政成本。
四、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文件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统筹推进。按照《年度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好抽查工作,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结合实际,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统筹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既要兼顾省级、市级抽查计划,又要注重各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
(三)严格程序,规范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安排,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相关文件:泰建发〔2025〕9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