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5-00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功能区建设、人力资源、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泰安市2025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泰安市2025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按照《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市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泰人社字〔2023〕31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建筑施工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从业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稳定就业,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培训任务,累计培训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574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2315人、班组长1116人。
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对象。重点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职业健康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
(二)培训内容。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着重提升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组织领导能力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职业健康负责人),围绕着重提升专业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具使用能力培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围绕着重提升现场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异常和故障处理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班组长,具体内容详见《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附件。
(三)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互动研讨和实操性内容为主,分泰城、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5个区域设置培训班次,严格控制每个培训班人数,安全生产负责人(职业健康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开展送培训进项目工地活动,缓解企业工学矛盾。
(四)培训时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职业健康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30学时、班组长培训不少于20学时。线下培训不得少于总学时的60%,鼓励开展警示教育或体验式培训。
(五)培训机构。2025年度培训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标确定,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有优势的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
四、时间安排
2025年2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注重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并组织参加培训,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二)强化项目监管,维护资金安全。一是强化培训项目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联系会议机制,规范服务合同,明确培训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要求,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监督管理,严格项目验收,按规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并将培训学时计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相应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再培训学时。二是要维护资金安全。规范经费使用,严防低价竞争。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三是要抓好质量管控。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培训结束实行闭卷考试制度,试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明确项目绩效指标和验收要求,加强对培训项目质量、施教机构、培训教师的管理评估,建立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信用体系,对每个培训项目、授课专家、施教单位进行测评,及时淘汰评估结果偏差的培训机构和老师。
(三)落实企业责任,强化调度考核。落实企业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引领带动企业全员工伤预防培训,大力推动三类人员成为企业工伤预防内训师,不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代替企业结合自身风险的内部安全生产培训。统筹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日常培训,有机结合,协同安排。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统计调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按时、准确报送工作信息。同时,将受训人员名单等工作信息抄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孙建,电话:0538-8269039,邮箱:jfzxaqk@ta.shandong.cn。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何文华,电话:0538-6991419,邮箱:ylgsk@ta.shandong.cn。市卫生健康委,刘建峰,电话:0538-6991775,邮箱:zyjkk@ta.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