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文件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文件出台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4〕4号)等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老旧小区改造。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二)水气热设施设备更新。对自来水厂重点更新改造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推进热源更新替代改造。系统推进长输管网建设,提高重点区域供热能力;加快城市老化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管网厂站设备设施立即整改。
(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在主城区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重点部位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
(四)建筑施工设备。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 10 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五)建筑节能改造。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计划,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等标准,统筹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及公共建筑照明设备等耗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和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支持既有建筑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改造。
四、文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
(二)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根据国家、省级制定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提供资金支持。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相关文件:泰建字〔2024〕18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新闻发布会)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