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规范泰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山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规范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泰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泰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市场、提升行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配送服务管理要求、加强配送车辆与人员管理、强化安全管理与服务规范等措施,该《办法》将有效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办法》的实施也将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四、文件主要内容
《泰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共25条,主要包括规范并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完善配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
1.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服务人员,制定配送服务管理制度。
2.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建设标准站,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配送车辆与人员管理
1.使用载货汽车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企业需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车辆及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鼓励使用三轮车、电动车进行终端配送,但不得使用厢体封闭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3.配送车辆需统一车身颜色、标识,并配备定位设备、液化气泄漏检测仪等专业器材。
4.送气工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穿着统一服装,佩戴服务证。
5.及时将气瓶、用户等信息上传至“泰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管理系统”。
(三)安全管理与服务规范
1.配送服务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避开人流车流密集道路和交通高峰通行。
2.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购买国家规定的保险,提高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
3.送气工在执行配送任务时,需遵守一系列服务规范和安全规定,如不得私自存放气瓶、不得进行气瓶间相互倒灌等。
(四)用户服务与安全管理
1.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推行安全溯源系统,实行实名制销售,并将用户信息录入系统。
2.首次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户,经营企业必须派持证上岗的安检工或送气工入户安检,签订安全用气合同。
3.经营企业应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宣传安全用气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