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4-0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制定泰安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泰双随机办〔2024〕1号)和《山东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鲁双随机办〔2024〕2号),我局编制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组织,统筹推进
局有关科室要按照《年度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好抽查工作,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应及时送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对于检查对象相同、检查方式相近的检查任务,应注重任务整合,避免多头布置和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结合实际,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统筹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既要兼顾省级、市级抽查计划,又要注重各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抽查计划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改革、监管实际等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严格程序,规范监管
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安排,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信用风险分类应用率、标签管理打标率、标签管理应用率、移动监管应用率、抽查任务完成率、检查结果录入完成率100%,重复抽取率0%。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面,确保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根据省确定指标完成。要切实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于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