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3-00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建字〔202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pdf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