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217/2021-00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泰建发〔2021〕2号 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和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29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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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泰办发电〔2021〕13号),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工作分工,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泰安市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泰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泰办发电〔2021〕13号)统一部署和省住建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形成问题隐患、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整改销号“四个清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行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月1日-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在不折不扣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对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部署要求情况、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职工全员参与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情况等9方面排查整治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和突出风险隐患,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承揽、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强化参建各方履约管理,严格排查恶意压级压价、低价恶性竞争、违规敢抢工期、不按规定记取安全措施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行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发挥信用评价引导激励作用。

(二)严格危大工程管控。重点整治工程参建各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令第37号)、《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未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方案、不按规定开展专家论证、未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验收行为。起重机械作业严格排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到岗监督,严禁违反规程转塔、不按规定固定、重点检查安拆过程影像资料记录和使用单位检测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鉴定结论失实等违法违规行为。高支模、脚手架重点整治使用壁厚不达标架管等不合格构配件、不按规定进场验收和取样送检等行为。深基坑工程重点排查无设计施工、无方案施工、违反方案施工、不按规定监测和巡查处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大工程作业前必须认真组织施工班组安全交底并观看对应类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三)加强高发风险治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120〕3号)关于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要求。突出多发频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类型事故,重点整治私招滥雇、无证上岗,班前交底不落实、教育培训走过场,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严厉打击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区内严禁设置办公、生活区,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高处作业、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禁施工人员雇佣、乘坐三轮车、报废车辆等上下班。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交叉进行、协同推进的原则,分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拉网排查、加强检查巡查三个层面交叉进行,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多种检查方式,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日常监督检查协同推进。

(一)严格企业自查自纠。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在防范遏制房屋市政施工较大事故整治攻坚百日行动基础上,全面摸清正在施工和30日内计划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危大工程底数,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实化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按照风险管控清单,企业、项目部、班组要逐一对照、逐层开展自上至下的自查自改和自下至上的排查检查,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实施问题隐患台账式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逐一对标销号,形成自查报告,经专家现场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上报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严防“带病施工”。

(二)集中拉网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要对照企业和项目风险管控清单、问题隐患台账和自查报告,组织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责任落实和整改闭环情况。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发现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明确整改要求、时限,按时开展“回头看”复核,确保不留隐患。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顶格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工整顿直至在哪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密集组织检查巡查。市住建局将加大力度频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巡查,重点督导整治工作部署落实、风险管控清单和问题隐患台账建立实施、拉网排查整改闭环情况,随机检查部分项目。发现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问题隐患突出的,将严格督办通报、严肃处理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迅即部署行动。各县市区、功能区要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重点企业项目、关键环节作业、突出风险因素,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迅即落实部署。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发动实施,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确保查细查实。要将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穿整治行动始终,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带队检查,确保查深、查细、查实,定期对表销账,落实时限进度。坚决纠治查不到关键、查不出要害、整改不到位、复核不严格甚至不整改、不复核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督促企业落实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检查企业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一律将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实施惩戒,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每月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市住建局对专项督查和暗访巡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当场下达执法建议书并跟踪落实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措施。

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于每月的15日、月底前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市住建局安全科,每月将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安全科。

联系人:马恒凯,电话:8226109,邮箱:taaqk8977@163.com。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填写单位: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检查情况

派出检查组数量

检查企业(单位)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检查企业(单位)

发现问题(隐患数量)

重大隐患

立案

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

提请关闭

拟罚款金额

万元

本次










累计










备注:每次上报填写本次和累计数。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泰安市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城市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功能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城市危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

三、重点排查内容

1.2015年、2018年、2020年房屋安全大排查时发现的危房及疑似危房,上述房屋的鉴定解危情况。

2.所辖范围内的房屋安全变化情况,尤其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房屋结构改造的建筑及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

四、工作安排

1.排查阶段。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危旧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录入房屋安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留盲区、不落死角。

2.治理阶段。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做到边排查边治理,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意见进行解危。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积极宣传危房解危的相关政策,督促、引导、协助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关于规范房改危房重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泰规发〔2009〕3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0〕44号)文件规定,进行解危。对于短时间内解危有难度的房屋,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明确房屋安全监测责任人,加强日常安全监测。在汛期或恶劣天气来临前应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有效避险防范措施。

3.总结阶段(6月22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及时汇总本辖区内城市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民生实事来抓,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好排查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城市危旧房屋的全面排查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危旧房屋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工作台账。排查过的危旧房屋,要建立排查工作台账,记录要详细完整、准确无误。未录入房屋安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房屋,排查后要及时录入系统。

4. 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功能区要于每月13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房屋排查表,每月25日前报送危旧房屋排查工作进展情况,6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李洪芝,联系电话:8206037,邮箱:aqjd2014@163.com

附件:泰安市城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

泰安市城市危旧房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写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

派出检查

组数量

检查单位情况

检查数量

发现问题(隐患数量)

重大隐患

项目(个)

面积(㎡)

面积(㎡)

面积(㎡)

本次









累计










备注:每次上报填写本次和累计数。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泰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平安山东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行业消防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排查整治,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功能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全面、细致、专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供电、供水、消防、特种设备等的运行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物外墙、广告牌、阳台堆物等高空坠物易发区域的检查,防范高空坠物事故发生。

(二)电梯等特种设备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措施并加强相关演练,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三)消防安全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测试工作,定期对消防栓水源、灭火器具药剂(粉、气)、烟感器、消防水带、消防监控等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要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楼梯间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要加强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及时制止违规拉电线充电等行为;要按照《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观察,时刻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

(四)应对恶劣天气和疫情防控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掌握极端天气预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雨雪天气来临前要备齐工具和物资,配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着重对排水管网、地下室、窨井、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和疏通、清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要完善小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机制,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卫生防护及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持续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摸排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的日常安全防范,要切实加强门卫值班、巡逻、车辆进出登记、外来人员登记等,提高警惕意识,加大巡查力度,防范偷盗案件发生。

(六)装饰装修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监督装饰装修人不得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七)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方面。物业维修、维护、改造作业中涉及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等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证书,在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相应持证人员的,要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月3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督导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面自查,逐一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最终形成自查自改记录。

(二)检查抽查阶段(2月4日至6月底)。各县(市、区)、功能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自定方案,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互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22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强化督查,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功能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迅速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夯实部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立即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组织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督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件、逐项督促整改。要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督导发现问题多、整改不到位、屡推不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要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接管的所有物业服务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部位、关键环节,找准问题和短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所有的隐患彻底整改到位;要建立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出现事故险情,务必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功能区每周五上午10点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毕思昶,联系电话:8259789,邮箱:taswyk@163.com。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自查表(模板)

2.泰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1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自查表(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


自查时间


安全责任人


联系方式


重点环节

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

物业服务单位是否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



物业服务单位对于业主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是否及时劝阻及上报。



检查公共区域照明设备(路灯、草坪灯、景观照明、宣传栏照明、广告灯(箱)及相关配电柜(箱)电路),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维修。



对照室外管网图和实地情况,对所有污水井、集水坑、化粪池、雨水井及其附属管线进行检查,并检查排水管线与周边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口,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维修或清理,并做好检查、清理和维修的工作记录。



物业服务单位对于服务区域内的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巡查、检修记录是否完备。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单位的相关记录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加强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和宣传提示,是否有发现和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的相关记录。



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妥善存放有毒药品及危化品,管理人员是否知晓药品的使用及处理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特种作业的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接、制冷与空调作业、电梯、有限空间、消防、高处作业、供水等。



物业服务单位服务区域内的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是否完备。



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值班监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运行维护制度、应急处理制度。



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2

泰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填写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检查项目数(个)

发现问题数(个)

已整改到位数(个)

作出处理意见数(条)

向其他部门移交违规线索(条)

一般隐患(个)

重大隐患(个)




































填表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


【PDF下载】:泰安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危房改造和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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