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建许公告〔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肖兆花等31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并公告,具体生效时间以电子证照为准。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核准肖兆花等3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