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2024-02-22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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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委托16设区市实施。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省委托事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并组织实施。

申报网址: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一)事项设定层级

法律。

(二)办理依据及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十七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职业注册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八条:“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 2022年12月26日施行)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6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将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县(市、区)实施,将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将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7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三)申请主体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的人员。

(四)办理条件

1.初始注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

2.延续注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一律失效,由系统自动注销。

3.变更注册(省内变更聘用单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有两个注册专业的,应同时提交两个专业的变更注册申请。

4.变更注册(单位更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申请。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办理。资格证书签发至重新注册之日满4年的,应满足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不满4年的,每满一年度应满足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五)申请材料名称、数量及介质要求

注册申请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方式。

1. 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5)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如申请人为外国人需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个人和企业所承诺勾选的内容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 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个人和企业所承诺勾选的内容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3.变更注册(省内聘用单位变更),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变更注册(省内聘用单位变更)申请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调动证明、退休证及不再返聘的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仲裁机关出具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判决书、企业破产证明等)。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个人和企业所承诺勾选的内容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4.变更注册(单位更名),在注册有效期内,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单位更名。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变更注册(单位更名)申请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个人和企业所承诺勾选的内容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5.注销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注销注册申请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个人和企业所承诺勾选的内容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六)数量信息

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无中介机构;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①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政务服务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②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③聘用企业(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个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

(十)办理方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十一)受理窗口

泰安市市民之家住建局服务窗口。

(十二)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

(十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四)法定期限

初始注册20个工作日、延续注册1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单位更名)10工作日、变更注册(省内聘用单位变更)10个工作日、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

(十五)承诺期限

初始注册5个工作日、延续注册5个工作日、变更注册(单位更名)4个工作日、变更注册(省内聘用单位变更)4个工作日、注销注册3个工作日。

(十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538-8228009。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个人或企业登录后,在“我的办件”中查询,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注意:申请表由申请注册人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另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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