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办法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功能区自查自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评议审查,研究提出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功能区为岱岳区。
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功能区为泰山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226479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