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已按规定程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地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城路16号)
二、听证要点
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三、听证会参加人
杨文凯 群众代表,泰山区邱家店镇;
康风卫 群众代表, 岱岳区道朗镇;
苏 军 群众代表,新泰市汶南镇;
孙大伟 群众代表,肥城市潮泉镇;
吴 峰 群众代表,宁阳县瑞欣金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 洋 群众代表,东平县城;
周世五 群众代表,北集坡街道;
禹敦有 群众代表,沙岭村村民;
崔庆辉 群众代表,徂汶景区徂徕镇;
贾方顺 企业代表,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宋振华 企业代表,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宋衍群 企业代表,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胡 惠 企业代表,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江仁坤 企业代表,泰安本利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张润利 企业代表,泰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段学辉 相关主管部门代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常读峰 相关主管部门代表,泰山区住建局;
杨国庆 相关主管部门代表,岱岳区住建局;
徐亚生 法律专家,蓝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杜焕政
联系电话:0538-8225005
邮箱地址:tachengguan@163.com
特此公告。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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