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1-00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计划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自 然 资 源厅
关于公布2021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鲁建住字〔202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20〕52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对各市县自下而上申报的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进行了联合会审,形成了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确定了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并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纳入国家计划。现将我省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在2021年1月底前公布当地2021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表.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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