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五方验收服务指南

2020-07-11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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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五方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五方竣工验收

二、受理主体

  市住建局质监站综合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三、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四、受理条件

  1、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申请人已完成省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传质量责任终身制材料。

五、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份

  2、工程竣工施工资料验(原始资料)1份

  3、各方责任主体验收人员签署的原始文件1份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

  6、住宅工程提交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7、各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1份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报相关申报材料,窗口登记受理;

  2、施工现场质量验收监督,由窗口办理。

七、承诺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电话:8228913

十、投诉: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82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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