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217/2020-0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 |
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60.6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19.48h㎡,设计处理能力12万m3/d,共有68个湿地单元,主要建设东区、西区湿地工程,并配套建设生态景观工程,其中: 1、东区湿地工程占地6.39 h㎡,设计处理能力4万m3/d,共有26个湿地单元,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湿地内部结构、湿地填料、湿地植物、湿地检修沥青道路、电气设备、自控及仪表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西区湿地工程占地13.09 h㎡,设计处理能力8万m3/d,共有42个湿地单元,包括土石方工程、湿地内部结构、湿地填料、湿地植物、湿地检修沥青道路、湿地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62m2)、电气设备、自控及仪表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1.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审计人员(至少2人),均须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 8.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2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8.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建婷 电话:0538-6261552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传波 电话:18553867870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卧虎山北街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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