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调整2020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0-04-16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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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自 然 资 源厅

关于公布调整2020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

开工计划任务的通知


鲁建住字〔2020〕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棚改计划再评估申报的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求各市县再重新评估申报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经报请省政府同意,重新确定了2020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并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现将我省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调整后的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及时公布调整后的当地2020年度棚改开工计划和项目清单,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我省棚改基本建成计划、公租房保障计划按照鲁建住字〔2019〕18号文件公布的执行。


附件:2020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表(16市及50县详表)新计划.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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