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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自资规字〔2020〕191号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过户工作的通知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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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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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过户工作的通知》(泰自资规字〔2020〕19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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