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217/2019-003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9-09-03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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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建筑产业化是以绿色发展为理念,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对建筑全产业链进行改造、升级,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质量安全,具有经济、社会双重效益。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建筑产业化工作,建筑产业化发展迅速。我市于2016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意见》(泰政发〔2016〕22号),经过各相关部门两年多的努力,建筑产业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泰安被列为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联强远大建筑产业化基地等2家生产基地被评为示范基地, 5个项目被列为省示范项目,我市建筑产业化工作正在高起点快速推进。但是,与先进城市相比,差距和不足仍然存在,在推进项目落地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特别是近两年,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等文件,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基础设施配套、财政金融等方面规定了相关扶持政策。为落实好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产业化发展,借鉴省内外其他地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初稿,先后征求了市发改委、公安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等8个部门的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文件主要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起草,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71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

5.《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6〕22号)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1.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产业化发展。

2.对《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的目标,制定了从审批到实施全过程的推进措施,强化了审批把关落实,落实了扶持政策,同时对相关机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我市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含重要关键词的诠释说明)

(一)明确了推进目标。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及地下管廊等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新供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二)制定了推进措施。1.强化审批落实。将装配式建筑推进目标纳入审批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财政、科技等部门把好审批关。2.落实扶持政策。对国家、省文件的扶持政策进行了归纳,分别建筑产业化、生产企业及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规定了6条扶持政策。3.创新服务机制。鼓励现有建筑产业化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再扶持1—2家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对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方式建设的项目,提供审批、审核、审查等相关事项快捷服务,对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优先办理资质升级、续期、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4.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产业化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广标准化设计方式。5.确保质量安全。

(三)制定了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协调解决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2.强化示范引导。组织开展建筑产业化市级项目示范。3.加快社会推广。通过现场观摩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建筑产业化,助推稳步有序发展。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1.强化审批落实。将装配式建筑推进目标纳入审批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财政、科技等部门把好审批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土地供给及规划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推进目标,将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书中。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明确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项目立项部门要按照推进目标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凡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好施工图文件审查关,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推进目标。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列为项目方案联审的内容;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时,对项目落实推进目标情况予以审查。

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扶持资金、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2.落实扶持政策。对国家、省文件的扶持政策进行了归纳,分别建筑产业化、生产企业及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规定了6条扶持政策。包括: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积极创建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示产业基地、示范工程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扶持;对承揽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装配式建筑项目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业开发项目,予以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3.创新服务机制。鼓励现有建筑产业化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再扶持1—2家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对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方式建设的项目,提供审批、审核、审查等相关事项快捷服务,对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优先办理资质升级、续期、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

4.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加强专业协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产业化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广标准化设计方式。

5.确保质量安全。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实施环环相扣的闭合管理。落实装配式建筑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技术培训。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装配式建筑推进目标纳入审批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财政、科技等部门把好审批关。

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

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扶持资金、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落实装配式建筑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技术培训。

    (解读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广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网址:

文件关联:泰政办发〔2019〕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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