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7-12-01 项目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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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概况

  本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城区:北到环山路,南到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福高速公路),东到泰山区工业园,西到岱岳区青春创业园。近期2018年人口125万,用地规模13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人口135万,用地规模147平方公里。
  本次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规划:2016—2018年;远期规划:2019—2020年。
  本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三个采暖热负荷聚集区即:泮河以北、龙潭路以东的东部热负荷区;泮河以北、龙潭路以西的西部热负荷区和泮河以南的南部热负荷区。
  采暖热源方案:近期规划以国电泰安热电厂和规划新建西部供热中心作为城区采暖供热主力热源;保留东城热电厂作为主要热源;以中科环保电厂、可再生和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热源;保留城建热电厂部分机组和锅炉,保留大河热电厂部分锅炉和改造白马石、天外村、科大、农大和开元区域锅炉房作为采暖调峰和事故备用热源的热源布局。
  工业供汽热源方案:充分利用国电泰安热电厂作为南部高新区集中供汽的汽源,东城热电厂作为东部开发区集中供汽的汽源。具体方案如下:
  (1)近期保留国电泰安热电厂2×C350MW机组,并对其中一台机组进行高背压改造,电厂采暖供热能力为959MW(折合供热面积2304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工业额定供汽能力为150t/h。(2)近期于城区西部(道朗镇北大圈村北)新建西部供热中心,规划建设2×B50MW配2×4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远期扩建2×B50MW配2×4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热源近期规划采暖供热能力为429MW(折合供热面积1032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远期规划采暖供热能力为858MW。(3)规划保留东城热电厂1×C24MW(2005年)机组低真空运行作为东部区域采暖供热热源,工业额定供汽能力为130t/h,采暖供热能力为79MW(折合供热面积189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4)近期规划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N12MW+1×N6MW纯凝发电机组进行低真空循环水供热改造,作为采暖供热的补充热源,热源采暖供热能力为37MW(折合供热面积89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5)近期规划关停城建热电厂现有的1×B3MW+1×C12MW小型机组,保留1×B6MW(2008年)汽轮机配3×35t/h+1×75t/h燃煤锅炉,作为区域内调峰及备用热源,西部供热中心建成后全部关停。规划备用热源采暖供热能力为118MW(折合供热面积284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6)近期规划关停大河热电厂现有2×C15MW小型机组,保留1×130t/h蒸汽锅炉作为区域内调峰及备用热源,西部供热中心建成后全部关停。规划备用热源采暖供热能力为43MW(折合供热面积103万平方米,热指标取41.6W/m²)。(7)近期规划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面积为500万平方米(不包括现状燃气壁挂炉供热面积),远期规划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作为采暖供热的补充热源。(8)近期规划保留白马石2×70MW高温热水锅炉房,并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保留天外村1×20t/h燃气锅炉作为城市的调峰和备用热源。(9)保留改造科大、农大和开元锅炉房为分布式能源站点,作为城市的调峰和备用热源,各站点供热能力在21MW左右。
  近期规划实现后,城市热源采暖供热能力为1859MW,能够满足近期4058万平方米(1688MW)的采暖供热需求。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曹发明
  联系电话:13954897211
  邮箱:taishanreli@163.com
  地址:泰安市市府东路1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邮箱:hp9954@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分析供热热电联产总体规划,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现状调查、回顾性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方案合理性综合论证→现场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审→反馈供热规划。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论;(2)供热规划和现状;(3)区域环境概况;(4)污染源现状评价及预测;(5)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规划方案分析;(7)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8)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9)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10)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2)公众参与;(13)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区域开发建设所持态度等。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泰安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发布单位: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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